一、根据《北京交通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四条“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是4年”,第三章第五条“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在基本修业年限外不超过2年。”以下2020年9月入学的同学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时间)未完成学业。根据相关规定予以退学处理,公示期15天,名单如下:
20111077 胡志军
20111086 刘子阳
20111089 黄苏宇
附:《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手册》《北京交通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规定》第三章学习年限第四条: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是4年(硕博连读生自转入博士阶段起计算),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是5年。可申请提前毕业,提前时间不应大于1年,申请提前毕业的条件由学位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
第三章学习年限第五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同意,可延长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在基本修业年限外不超过2年。因创业增加一次休学机会且累计休学超过2年的,可以在最长学习年限基础上增加1年。
二、本学期学籍注册时间为2026年9月5日、6日,学院已通过网站、邮件、微信等方式多次发布注册通知。截止到本公告发布时,以下同学未能按期注册报到又未办理请假手续。根据相关规定予以退学处理,公示期15天,名单如下:
22115022 李铭轩
附:《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手册》《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七条:
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应当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持研究生证和缴费凭证到各学院报到并办理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将不予注册。
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办理请假手续。请假2周以内(含2周)的由所在学院审查批准,2周以上者由导师和学院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未能按期注册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者虽有请假但未获批准的,以及逾期两周不注册或者超过请假期限仍未办理注册手续者,按自动退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