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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3月13日未注册名单公示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六条关于注册的规定以及《北京交通大学专题会议纪要》(专纪[2016]56号)关于加强学生注册流程管理的要求,为做好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管理工作,对未按要求进行注册的学生我校将严格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管理规定》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等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为截至3月13日未按要求注册学生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截止至3月15日12:00,公示期联系电话:010-51687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