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目标定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一批具有多重专业背景的复合型人才,特开设交通运输学院轨道交通复合型人才试点班。
试点班将探索培养轨道交通领域拥有多重学科背景、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和工程技术开发能力的复合型拔尖人才。学生培养以本硕连读模式为主。学院将结合轨道交通行业重大需求和学科专业特点,以高水平导师团队和校外人才培养基地为依托,因材施教,从理论课程、科研训练、课程设计、综合实验、生产实习等多方面加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
第二条 培养方式
1、通过跨专业免试推荐研究生的方式选拨试点班学生,即选拔非交通运输类专业的理工科专业本科生,免试推荐为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方向为轨道交通。
2、进入试点班的学生,在本科阶段第四学年,除了完成原专业规定的学习任务外,还需要在交通运输学院学习交通运输专业(铁路运输方向、城市轨道交通方向)的主干课程,并参加该专业的相关实践课程学习,使学生掌握以轨道交通为发展方向的复合知识体系。
3、硕士阶段强化轨道交通专业复合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能力。
第三条 选拔时间及人数
1、2014年9月举行试点班的选拔考试。
2、本届选拔20人左右。
第四条 申请条件
凡符合北京交通大学申请免试推荐研究生基本条件的北京交通大学非交通运输类2011级理工类专业本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选拔。
1. 学生前三年专业成绩年级专业排名在前25%。
2. 本科学习阶段发表过至少一篇学术水平较高的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论文(本人排名
第一),并已正式出版,学生前三年专业成绩年级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30%。
至少须经两位教师证明其内容确为本人科研成果,并提交至少两位教师的书面证明,书面证明需要加盖教师所在单位的公章。
3、大学阶段完成至少一项计算机软件设计和开发(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本人排名第一),或获得发明专利一项(有专利证书,本人排名前二),学生前三年专业成绩年级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30%。
至少须经两位教师证明其确为本人科研成果,并提交至少两位教师的书面证明,书面证明需要加盖教师所在单位的公章。
4、参加数学、物理、专业基础或专业类学科竞赛,获校级一等及以上奖励(本人排名第一,教务处有公示)或省部级二等(有特等奖时为一等)以上奖励(本人排名前二,须为学校专长保研认可的竞赛项目),学生前三年专业成绩年级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30%。
第五条 选拔方式
1、交通运输学院成立试点班选拔工作组,组长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成员主要由轨道交通方向专业教师担任。
2、学生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后,经选拔工作组初步审核,根据申请人数,选取一定比例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参加选拔考试。
3、选拔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文字表达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英语能力、综合表现能力及是否具备轨道交通专业方向对复合型人才的要求。
4、学院试点班选拔工作组,根据学生专业背景(数理基础好、计算机开发能力强的学生有较大优势),以选拔考试成绩为主,综合学生学习、科研活动等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5、具有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在收到拟录取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交通运输学院签订意向书,否则视为放弃。
第六条 保研政策
1、进入试点班的学生直接获得北京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免试推荐资格,交通运输学院提前安排硕士阶段导师,使其提前进入导师的科研项目,尽快融入导师的团队。
2、出现第九条“取消资格”中的情况将取消其在交通运输学院的免试推荐资格。
第七条 本科学籍管理及学位授予
1、进入试点班的学生,本科阶段的学籍不变。
2、本科毕业设计按原专业要求在原学院完成,达到相关标准可获得原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完成本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取得有效学分,即视为达到交通运输专业辅修要求,经本人申请、教务处审批合格者,可颁发“交通运输专业”辅修证书。
第八条 硕士阶段学籍管理
1、进入试点班的学生,如果顺利完成本科阶段学习,则硕士阶段转为交通运输学院的硕士生,专业为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类型为学术型硕士。
2、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以申请硕博连读及提前攻博。
第九条 取消资格
进入试点班的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
1、第八学期末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
2、考试中存在作弊行为或其他学术活动中出现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
3、本科毕业设计成绩为“中”及以下。
第十条 培养方案基本框架
试点班学生第四学年在交通运输学院的学习包括以下几部分:
1、学习交通运输专业铁道运输与城市轨道交通方向的主干课程,主要包括:《管理运筹学》(3学分)、《列车运行计算与设计》(2学分)、《铁路行车组织》(4学分)、《铁路站场及枢纽》(4学分)、《铁路货物运输》(3学分)、《铁路旅客运输》(3学分)、《列车运行控制系统》(2学分)、《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设计》(4学分)。
2、完成课程规定的课程设计及专业要求的综合实验(2学分)。
3、完成轨道交通生产实习及其他的实习任务(2学分)。
4、本科毕业设计按原专业要求在原学院完成,建议本科毕业设计内容在结合原专业的基础上注重解决轨道交通领域相关问题,硕士阶段导师辅助指导本科毕业设计。
5、自学内容:《交通运输设备》等交通运输专业基础课程。
第十一条 管理与运行
1、试点班本科阶段由主管教学副院长直接管理,设置班主任1名。研究生阶段设置班主任1名,由主管研究生副院长负责管理。
2、定期组织学生举行主题班会,增强学生对轨道交通运输专业的认同感和荣誉感。
3、学生须定期(每月一次)向其硕士阶段的导师进行科研工作汇报,并向学院提交书面汇报材料和导师评定。
第十二条 其他
以上条款由交通运输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