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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工作的通知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年发放的运作模式,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在每学年末仔细核准学校下发的新一学年续放表中的信息,确认是否继续发放贷款。为确保我校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工作顺利开展,经学校与中国银行商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放对象   

 已和中国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在校2011级、2012级、2013级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专科生)。

二、暂停发放

如贷款学生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年度暂停发放贷款,在备注栏中写明不放款原因,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1.因违纪、违法受到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不予贷款续放;

2.学生因休、退、转学等原因,下学年不在校就读;

3.学生本人申请不续贷。

三、工作安排

场次

时间

地点

参加人员

1

69

14:00-17:30

学生一站式服务大厅78号岗位

电信(本)、计算机(本)

经管(本)、运输(本)

2

610

14:00-17:30

学生一站式服务大厅78号岗位

土建(本)、机电(本)

电气(本)

3

611

14:00-17:30

学生一站式服务大厅78号岗位

理(本)、语传(本)、

软件(本)、建艺(本)、

法(本)、各学院研究生


四、具体要求

1.学生必须携带本人一卡通和身份证亲自办理,不能代签,否则无效,一经查出,银行将取消其在校期间获贷资格。

2.按照规定时段进行手续办理。

3.下一学年贷款不续放的学生,仍需到现场签字确认。

4.申请续放的同学在“续放”一栏填写自己的姓名,不续放的同学在“不续放”一栏填写自己的姓名,“备注”一栏写明不放款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

5.因涉及转专业、休学等特殊情况,未尽之处请同学们及时与辅导员老师沟通。

6.确有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按本院相应时段办理者,69-11日期间均可办理。期间仍无法到场办理者需提前与年级辅导员老师说明情况,开具证明(加盖院章),交待好返校时间和联系方式,及时交至学生活动中心814室。

                        电信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4年6月5日